醜惡的誤會
- 紫桂 Purple Laurel
- Jul 20, 2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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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pdated: Sep 20, 2018
(本文曾刊載於2018-01-17《明報》加西版無心的約會專欄)

長輩夫妻失和,廿多年前妻子單獨帶同全部子女移居美國,獨留居住在廉租屋的丈夫在香港。當時我尚未移民,見他孤身一人,每逢農曆新年,我和太太身為晚輩,都會登門拜訪,並買備生日蛋榚或帶他外出品茗,順道為他慶祝年初的生辰。他的女兒偶爾回港,也會約我們一敘,感謝我倆的探望。
長輩個性硬朗,我多次勸他申請赴美國團聚,他都推拒,正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。他的長子近年回流,並不同住。歲月不饒人,八十餘歲的他,一次跌倒,平安鐘也保不了平安,送進醫院。當晚他女兒越洋電郵通知我,想我去探他,而我正忙於一年一度的重要工作,想待翌日完成後,傍晚才去探望。豈料翌晨,他已返魂乏術。遺憾未能見最後一面,只能在他長子安排的喪禮上,瞻仰遺容。他其餘子女、孫兒、妻子,均未有回港治喪。
答覆他女兒我抱歉未能見老人家最後一面的電郵,沒有回音。可能怪我未於即日探視,亦再無求於我,這可以理解。事情本來告一段落,但長輩長子先後當面及通電話時,多次問及長輩生前有否遺囑、遺言或留下甚麼?旁敲側擊,言下之意,是否有錢財遺產留贈給我或他們?我依事實答沒有。子女長期不在香港,而我倆則年年探望,以一般人無寶不落的心態,不可能沒有著數白做。沒收受分文而被懷疑,這隻死貓真是難啃!擔心遺產送給外人也不傳自己,更是醜惡的誤會!只嘆世道艱難,好人難做,上了人生一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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